详细内容
房屋抵押银行贷款程序
1、您需要在银行的营业机构开立活期存款帐户;
2、请您按要求填写借款申请表,根据银行的指示提交申请表与规定的材料;
3、由银行业务经办人员或指定的律师对您进行家访,调查您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
4、银行审批通过后,通知您审批结果,并与您签订借款合同;
5、视情况办理保险、抵押登记、公证等手续;
6、银行将贷款直接划拨到合同约定的帐户中;
7、请您按借款合同的规定还本付息。
住房抵押贷款涉及到置业者、银行以及开发商三方的利益,要使其带来的风险降低到小化。总之,三方都应正确处理好业务发展与风险防范的关系,在贷款产品的设计中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强化风险控制,完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品种,使其适合不同的住房需求者,限度的确保住房抵押贷款的安全,推动住房抵押贷款业务的良性、健康发展。
借款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有合法的身份;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3)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
(4)以新购住房作额抵押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房龄在10年以内,且备有或已付不少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付款;
(5)已购且办理了住房抵押贷款的,原住房抵押贷款已还款一年以上,贷款余额小于抵押住房价值的60%,且用作抵押的住房已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房龄在10年以内;
(6)能够提供贷款行认可的有效担保;
(7)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房屋的产权要明晰,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市交易的条件,可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未做任何其他抵押;房龄(从房屋竣工日起计算)+贷款年限不超过40年;所抵押房屋未列入当地城市改造拆迁规划,并有房产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房产证和土地证;抵押物所有人可以是借款人本人或他人。以他人所有的房产做抵押的,抵押人必须出具同意借款人以其房产作为抵押申请贷款的书面承诺,并要求抵押人及其配偶或其他房产共有权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