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流程
1、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首付款、贷款和尾款的金额;
2、购房人及配偶当面向银行申请贷款,售房人及配偶到场确认;
3、银行对贷款申请进行调查、审批;
4、购房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及担保合同;
5、售房人将房屋产权过户给购房人,售房人向购房人取得首付款;
6、购房人与银行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或由其他自然人、法人为购房人提供阶段性担保);
7、银行向售房人账户发放贷款;
8、买卖双方办理房屋物业结清,售房人向购房人取得尾款;
9、购房人收房,按月还款(阶段性担保情况下,购房人与银行补办房产抵押登记)
房屋抵押银行贷款程序
1、您需要在银行的营业机构开立活期存款帐户;
2、请您按要求填写借款申请表,根据银行的指示提交申请表与规定的材料;
3、由银行业务经办人员或指定的律师对您进行家访,调查您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
4、银行审批通过后,通知您审批结果,并与您签订借款合同;
5、视情况办理保险、抵押登记、公证等手续;
6、银行将贷款直接划拨到合同约定的帐户中;
7、请您按借款合同的规定还本付息。
贷款用途
用于支持个人在中国大陆境内城镇购买、大修住房,其主要产品是抵押加阶段性保证个人住房贷款,即通常所称"个人住房按揭贷款"。
贷款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在中国大陆有居留权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港澳台自然人,在中国大陆境内有居留权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外国人。
房屋二次贷款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用于二次抵押贷款的房屋应为市场发展潜力较大的优质住房和商业用房;
2、用于个人房屋二次抵押贷款的房屋必须是现房;
3、房屋是使用中国银行抵押贷款所购买的一手房;
4、房屋抵押登记已办妥,且我行是房屋的抵押权人;
5、房屋已办理保险,且保险单正本由中国银行执管;
6、房屋所处位置优越,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具有较大的升值潜力。